有網友詢問領隊導遊考試通過後,
必須參加的訓練課程相關 的....'退費" 問題,
我的回覆也提供給大家做參考,
有需要的同學可以看一看。
基本上受訓是由交通部觀光局委託相關單位辦理的。
所謂相關單位,即是如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或是導遊協會,經理人協會,或學校等等。
訓練費用最後也會繳交至交通部觀光局。
所以申請退費,應該向交通部觀光局或是你所報名之單位詢問辦理,
依其辦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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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隊部分
退費、退訓、調期作業規定:
(一)報名繳費後若於開訓7天之前提出申請者,得申退訓練費用7成
(請檢附 1.申請書 2.觀光局掣發之收據 3.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號碼,
觀光局於訓練結束後將費用匯入申請人帳戶內);
未於期限內申請及訓練報到當天未報到者視同退訓,不予辦理退費。
(二)申請退費者再申請後續訓練期別,將以後補方式處理,
並應依本須知第二條參訓作業程序,重新辦理參訓報名手續。
(三)依照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8條規定
1.全期缺課時數不得逾訓練節次(56節)的10分之1(6節)
2.每節課遲到或早退逾10分鐘以上者,以缺課1節論計;
請假超過6小時者予以退訓,所繳費用恕不退還。
(四)因機場實地操作課程需於開訓前3週將學員名冊函送相關單位辦理參觀證件,
故於開訓前3週即不再受理學員調期請求;若有不可抗力因素發生重大事故,
致使本人無法如期參訓,得出示相關證明予以調期,惟屆時未報到,
其所繳費用恕不退還,亦不再受理調期。
(五)報名之期次未達50人無法開課時,將調整至其他期別參訓,
若無法配合或已無其他期別可調期時,以全額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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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遊部分
所選擇期別及地區未達50人時不開班,將由導遊協會依所登錄後補期別順序,排入其他期別或另行通知,訓練報名手續完成後,無故未報到參訓者,所繳費用不予退還。
退費、退訓、調期作業規定
1. 報名繳費後至上課前1週前,提出申請,得申退訓練費用7成。
請檢附
(1)申請書
(2)觀光局製發之收據正本
(3)申請人銀行或郵局帳戶(含銀行代號、分行別、局號、帳號等),
觀光局於3個月辦理退費作業1次(98年9月、12月,99年3月、5月),
將費用於次月底前匯入申請人帳戶內。
2. 訓練報到當天申請者,依規定不予退費。
各期訓練報名完成後,本會即須將受訓學員名冊函送至
課程相關單位審核及辦理證件,
故本會於寄發學員須知後,學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調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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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觀光局
106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 號9 樓 (02)2349 – 1500
中華民國觀光領隊協會
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58號10樓 (02)2779-0070
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
台北市民權東路二段9號9樓之1 (02)2595-67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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