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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客跳機都是旅行社的責任?  /平哥


 


 


兩岸週末包機及中國觀光客即將擴大開放來台前夕,卻又見陸客落跑脫隊!


 


有三名大陸觀光客投宿大飯店後,卻利用隔天凌晨兩點多,其他團員熟睡時,以吃消夜為由離開飯店,隨即不見蹤影,移民署已展開追查。觀光局表示,依規定旅行社掉一人罰二十萬,將裁罰旅行社六十萬元。


 


陸客來台,須先經對岸官方之審查。而我政府同樣要經過審查,核准通過後始得辦理來台手續。陸客每人還得押五萬人民幣保證金(約二十餘萬新台幣),這中間不管是申請、審核、入境、批准與否,旅行社完全沒有任何的能力去決定。


 


而政府卻把所有責任交給旅行社,試問旅行社是賣旅遊產品,陸客是顧客,而服務業中「顧客永遠是對的」又是執行最高準則。一般旅行社已經是「三點五查」了,時時點名又查房的,總不能把客人上手撩腳銬,或在旅館徹夜的守夜,如此隔天哪有精神繼續帶團?凌晨兩點多陸客落跑,旅行社實在是防不勝防。旅行社畢竟不具官方公權力啊!


 


為了台灣的繁榮與政府國家的安全,旅行社及第一線的領隊、導遊都是會全力配合政府政策執行,並以最佳態度介紹台灣之美、維護國家尊嚴與形象。如此次大陸觀光客脫逃的地點,附近就是火車站,交通四通八達,也難怪會讓陸客覺得有機可乘,找到機會就想要落跑。


 


但是政府單位應拿出確實可行的辦法,而不是一有陸客脫逃就是處罰旅行社,罰錢、暫停接團。旅行社既無法選擇客人、又不能把客人鎖起來或24小時全天候監控,難道這全是旅行社的責任?好像只要處罰了旅行社就能制止陸客脫逃行為?政府單位就完全沒有責任了?


 


過去像日本即使設了三道關卡防止陸客脫逃,每年還是有千分之一陸客脫逃。由於陸客脫逃難防,就算是官方透過旅行社查核來台的陸客身份,也難以防止脫逃,又何能全靠旅行社來擔當「國家安全」的重責大任?


 


這責任真是太沉重了…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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