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寬小三通適用對象 陸客赴澎湖已開放落地簽證


 




放寬小三通適用對象 陸客赴澎湖已開放落地簽證


陸委會指出,為了因應兩岸直航、配合金馬中長期發展規劃,以及回應金門、馬祖、澎湖當地的民意,會同相關機關修正「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」,已經行政院核定,將於715日 發布實施。新實施辦法全面提供大陸人民經「小三通」中轉便利性,以及放寬探親、探病奔喪親等範圍與停留期間,在台居留陸配之父母及未成年子女,以及已在台定居陸配之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等親人眷屬,皆可經小三通入出台灣與金門、馬祖或澎湖,直接受惠。


陸委會對小三通規定做出修正。台灣開放大陸觀光客赴澎湖落地簽證自七月15日起實施,陸委會同時也開放港澳居民辦理便捷式入境申請,吸引藉此吸引陸客赴離島觀光返回大陸福建探親的港澳居民赴金、馬、澎湖或轉赴台灣觀光。


以往雖然大陸地區民眾可以經由小三通來台觀光,卻不能由小三通來台探親、探病。對於這不合理的規定,陸委會已完成修正,自715日 起,大陸地區居民來台探親、 探病,將可以經由金門、馬祖及澎湖等小三通管道來台。


過去福建地區的陸配親屬要來台探親、探病,不能走小三通,只能繞道香港、澳門或搭乘直航班班機,本次放寬規定後,走小三通將可大幅減少金錢及時間成本的支出。陸委會表示,新實施辦法全面提供經「小三通」中轉便利性,除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依法須經機場、港口接受面談者外(首次面談者),其餘大陸地區人民以探親、探病奔喪等相關事由,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,得持憑有效入出境許可證,經移民署查驗,由金門、馬祖或澎湖入出大陸地區。


為了吸引大陸觀光客到澎湖觀光,715日 起也正式實施陸客到澎湖的落地簽,並且開放港澳居民的小三通的落地簽、以吸引返回大陸福建探親的港澳居民,經小三通到金門、馬祖、澎湖或轉赴台灣等地,從事觀光等相關活動。新辦法開放澎湖「海港」常態化辦理便捷式入境申請(落地簽),期能吸引大陸地區人士來澎湖觀光(但不得中轉來台);同時也開放港澳居民辦理便捷式入境申請,以吸引返回大陸福建探親之港澳居民來金門、馬祖、澎湖或轉赴台灣等地從事觀光等相關活動。同時也刪除大陸地區人民經「小三通」進入金門、馬祖公告每日許可數額之限制,但增列人員總量管理,以與台灣本島的管理一致化。


此外,這次修法,也放寬探親親等為二親等內血親或配偶在金、馬或澎湖設戶籍,且停留期限也放寬,由每次76夜放寬為每次不得逾2個月。


除了擴大便捷式的入境申請外,也放寬中國人民經「小三通」的許可有效與停留期間,許可有效期放寬為6個月、停留時間放寬為15天到4個月不等,而延期停留則從不得超過7天放寬到不得超過15天。


 


資料來源參考: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715/17/29bpu.html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714/135/299h8.html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714/17/2995t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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